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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家具原为亚花梨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日期:2008年01月23日
来源:消费日报
   作者:佚名

     在北京市东城工商分局和平里工商所干部的调解下,日前,消费者杨先生终于办理完9件家具的退货手续,并拿到了某知名家具城赔偿款23675元和购货款及运费等26155元,共计49830元。

     消费者杨先生于2007年9月10日、11日两次从某知名家具城购买九件紫檀家具,共花费23675元,后经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站检验,家具材质为亚花梨而非紫檀木,与该家具城在价签上所表述的不一致。经了解,由于家具城工作人员的疏忽,在价签上误标其材质。于是,杨先生将该家具城投诉到和平里工商所,要求其无条件退款,并赔偿其购货款23675元。

     在随消费者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初去红木家具市场的消费者,总有雾里看花的感觉,因为消费者不具备相关知识,不少商家又善于玩猫腻、动手脚,使得这个市场鱼龙混杂。更令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许多销售人员竟然也不懂“国标”。

     记者在走访京城几家古典家具市场时发现,不少销售人员在介绍红木家具时,都不会按照“国标”的材质名称,明示消费者。比如,只称家具的材质为“花梨木”、“鸡翅木”等俗称。殊不知,与这些红木相近或相似的木种很多,价格上也有明显的差距。

     记者在销售红木家具的摊位前听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黄花梨”。但在合同上却没有见到这个词,写的却是“香枝木”。消费者杨先生表示:“家具的销售商经常会拿‘黄花梨’说事。”

     对此,和平里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系为家具城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产品材质有让人误解之嫌,但也不排除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因此,购买红木家具时,要货比三家,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听听商家的承诺,仔细阅读合同,看这些承诺是否在合同中得以体现,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买到假货而造成的麻烦。这样,既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又不给不法商家留有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sxfc-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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