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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文件
晋室装协字[2007]第007号
关于对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2007年度资质年检的通知
各市室内装饰协会、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根据《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定于2007年12月1日起对由山西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进行2007年度资质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止。 二、年检范围与年检机关:凡于2007年3月31日前由山西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颁发(乙级、丙级)资质等级证书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年检。年检机关为山西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年检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资质年检申报表(见附件)。 2、资质证书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设计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暂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按期转正,需另附转正申请报告。 四、年检程序:
1、年检的单位应按照《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先进行自检,填写资质年检申报表,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山西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2、年检机关对参加年检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做出年检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凡年检合格的单位,由年检机关统一年检;凡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单位,年检机关将视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延期转正、限期整顿、降级以至取消资质等级处理。
3、年检结束后,年检结果将在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网上予以公告。 五、注意事项: 1、年检申报表一律用钢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应按要求逐项准备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检机关。 2、凡属本通知规定年检范围内不参加年检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均视为年检不合格予以公告。 3、参检单位的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和费用直接寄送山西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其他须提交的资料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
请参加年检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认真准备年检资料,搞好自查工作,按要求准时把资料报送年检机关。请各市主管部门共同做好2007年度的资质年检工作。
单 位: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 地 址:山西•太原市上肖墙10号
邮 编:030002 电 话:0351-3520080
联系人:李 际 网 址:http://www.sxzs.com.cn
附 件:室内装饰资质年检申报表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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