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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为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保障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山西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晋中市民政局于2006年11月24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文件,召开晋中市学习贯彻《山西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座谈会。
参加会议的有:山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光烈局长、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领导、晋中市民政局时伟局长与有关同志以及晋中市晋中市室内装饰协会、晋中市房地产协会、晋中市企业家协会负责人等。
在会议上,李光烈局长介绍了全国、全省行业协会发展情况、《规定》出台背景及我省今后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思路做法等。各行业协会负责人也阐述了近年来本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与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与困难。
其中,晋中市室内装饰协会郝令贵会长讲道:“这次《山西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颁布,足以说明省委、省政府对行业协会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我省行业协会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的重要标志,是发展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为行业协会的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们室内装饰协会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认真研究《规定》的精神实质,虽然协会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但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要抓住协会发展的大好机遇,从完善自身职能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从而更好地发挥协会的各项社会功能,为促进我市行业发展,繁荣我市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晋中市民政局时伟局长做总结发言,讲道今后将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可行性实施意见,真正把《规定》中赋予协会的各项职能落到实处。并把各协会所讲的困难上报政府,不断完善政府职能,希望能得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强调政府对协会工作的支持是协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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