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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里安防盗门业主有异议,《物权法》说了算数!
日期:2007年04月23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佚名

     随行事由:防盗门,谁都知道是用来防小偷的。近日,一道修在楼道里的防盗门却“隔断”了白莲小区21幢1单元三家邻居的邻里情:一边是为了防盗而不得已在楼道里安门,另一边则认为邻居的做法影响了自家的采光。这道小小的防盗门,究竟该不该安呢?
 
     据白莲小区21幢1单元5楼住户杨女士讲,10多天前,6楼的两户邻居为了防盗,在事先没有征求楼下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就私自在5楼通往6楼的楼梯口安装了一道防盗门。防盗门安好后,杨女士觉得防盗门离自己大门距离很近,给自家的采光造成了影响,而且楼上两家邻居如果要安防盗门,也应该在自家大门外安装,而不应该占用本该属于大家的公共通道。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21幢1单元5楼通往6楼的楼道转弯口,果然找到了这道新装的防盗门。6楼11号住户张先生承认,这道防盗门是半个月前和对门邻居共同出资安装的,主要是因为白莲小区是一个拆迁小区,外来租房户较多,小区时常发生盗窃事件。出于安全考虑,两家才不得已安装了防盗门。针对楼下邻居的不满,张先生表示,之前自己也考虑过将防盗门安装在距离自家大门的楼梯处,但后来经过安装工人现场勘查,最终选择了目前的楼梯口。张先生表示,如果楼下邻居有好的建议并愿意承担修改费用,自己可以将防盗门“移址”。

     昨日下午,记者针对顶楼住户加装防盗门的做法随机走访了几个小区和楼盘。在天涯石西街的华民逸园,门卫告诉记者,从没有听说过小区有这类现象。面对记者采访,一位住户表示,既然是从安全考虑,在不影响其他住户的利益前提下,在楼梯处安装防盗门也无可厚非。而位于红星路上的某单位宿舍的住户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较好,加之门卫认真负责,所以自己没想过在公共楼梯处另外加装防盗门。

     律师点评: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施俊英律师认为,按照新《物权法》的规定,小区里的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所有业主都对楼道享有共同所有权和管理权。在行使自己享有的这部分共同所有权利时,业主们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不破坏建筑物本身,二是不伤害其他权利人的利益。因此在安装防盗门的事情上,业主都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否则就是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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